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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实行主要院务活动月报制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8-08-25 10:57:00     次浏览
院属各单位:为规范我院院务工作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自二O0六年九月一日起,我院将实行主要院务活动月报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院机关管理科室自九月份起向院提交主要院务活动工...

  院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院院务工作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自二O0六年九月一日起,我院将实行主要院务活动月报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院机关管理科室自九月份起向院提交主要院务活动工作计划报表,内容为当月主要工作安排和上月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管理科室填报月工作计划报表时,应按当月时间前后顺序认真填写(一般常规性工作不作填写),于当月3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三、在填报工作计划报表的同时,填报上月工作的落实情况,未能落实的,要求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委。

  四、院长办公室根据各职能科室当月工作安排和上月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汇总,重大事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组织协调院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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