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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牌坊岭部分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2020-12-07 08:34:56     次浏览
项目名称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牌坊岭部分房屋出租公告起始日期2020年12月7日公告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8日标的概况标的坐落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牌坊岭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办公或商业用房层数砖混结构,一层。租赁面积五处,...

项目名称

芜湖市弋江火龙岗牌坊岭部分房屋出租

公告起始日期

2020127

公告截止日期

20201218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牌坊岭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或商业用房

层数

砖混结构,一层。

租赁面积

五处,2305.13平米,分别为A:695.68平米,B:566.81平米,C:92.86平米,D:616.42平米,E:333.36平米

租赁期限

5年,起租期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租金支付

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地处郊区,适合做仓库和办公室,房屋便宜。

租金底价

5年期租金底价:A:7.5万元,B:20万元,C:7.5万元,D:6万元,E:14万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121491N

住所芜湖市镜湖区杨子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作辉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出租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

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应在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交付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拍租结束后,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2、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标的的水电现状已知悉且无异议,竟得标的后,自行实施水电改造、管线设置,费用自行承担。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8、意向竟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1、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承租方交还租赁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8日(每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6:30)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553-2865241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单位地址

芜湖市黄山东路扬子山2号地质科技大楼

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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