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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5:26:00     次浏览
 2020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加强廉洁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

   2020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局党委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加强廉洁教育,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位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廉洁文明过节,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公务接待违规饮酒;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节礼;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关键少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各级纪检机构坚持挺纪在前,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及时通报曝光,保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带头不聚集。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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