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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院地调所承担的南陵县、泾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于2013年由国土资源部启动,该项工作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着力提升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南陵县、泾县此次通过开展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等“十有”工作建设,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了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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